財政部、教育部、央行、銀監會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調整國家助學貸款(含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助標準,由每人每年不超過6000元,調整為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
  《通知》要求,本專科學生在同一學年內不得重覆申請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只能選擇申請其中一種。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據瞭解,此前,我國執行的是2002年制定的助學貸款標準和政策。
  資助標準:
  1、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於8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
  2、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於12000元的,貸款額度可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
  資助比例:
  《通知》提出,本專科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全國平均資助比例應與當年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相當,各地區、各高校資助比例應與本地區、本高校當年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相當。據介紹,目前,高校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全國平均資助比例為20%,東部省份為13%~17%,中部省份為21%~22%,西部省份為27%~29%。
  此外,全日制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比例根據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獎助政策覆蓋範圍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確定。
  綜合   (原標題: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準上調本專科生每年最高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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