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春 鄧 宇
  最近,經軍委領導批准,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聯合頒發了《軍隊重點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細則》(下稱《細則》)。就制定頒發和貫徹落實《細則》的有關問題,本報採訪瞭解放軍軍事檢察院負責人。
  問:請您介紹一下制定《細則》的背景和意義?
  答:主要出於以下幾點考慮: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關於加強反腐倡廉建設重要決策指示的需要。特別是習主席關於軍中絕不能有腐敗分子藏身之地、要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預防職務犯罪出生產力等重要指示精神,為推進軍隊反腐倡廉建設指明瞭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也對做好新形勢下軍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標準和要求。二是有效防範和遏制重點領域職務犯罪易發多發的需要。近年來,軍隊工程建設、醫療衛生、房地產開發租賃、裝備物資採購以及人財物管理等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易發多發,占全軍案件總數的90%以上,已成為職務犯罪高發區。必須有針對性地提出措施辦法,指導推動部隊深入開展預防工作。三是健全完善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體系的需要。從重點領域看,現行管理法規制度在防範遏制職務違法違紀行為方面,一是側重於事後懲治處分,二是籠統提要求的多、強調不准怎麼辦的多、分散各處的內容多,針對性、系統性比較缺乏。這次制定《細則》,把分散在重點領域管理法規制度中的預防性要求加以整合吸收,對重點領域職務犯罪易發多發環節進行梳理展開,細化防範措施,有利於形成與依法治軍、從嚴治軍要求相適應,配套完善的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體系。
  問:請問《細則》對重點領域是怎麼確定和劃分的,這些領域易發常見的職務犯罪有哪些類型和表現?
  答:《細則》所指的重點領域,主要是從預防職務犯罪的角度提出來的。《細則》將人事管理、財經管理、工程建設、油料管理、物資和裝備採購、醫療衛生、房地產管理、招(接)待服務等作為預防工作的重點領域,主要根據各領域實際和工作分工,特別是近年來這些領域職務犯罪發案情況,按照“權力相對集中、財物資源比較密集、職務犯罪易發多發”的特點來確定的。
  軍隊重點領域易發常見的職務犯罪,主要包括貪污挪用公款、行賄受賄、私分國有資產、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經濟類犯罪,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瀆職類犯罪,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泄露軍事秘密等軍人違反職責類犯罪,以及利用職務之便實施的其他犯罪。這幾類職務犯罪,具體到各領域又有不同的表現,這些表現在《細則》關於各領域預防的條文中一一指明,是開展預防工作必須緊盯不放、嚴加防範的問題隱患。
  問:《細則》在重點領域的預防上提出了什麼措施辦法?
  答:主要包括《細則》總則部分的基本措施和分則部分針對實際問題隱患的具體措施,既指明“防什麼”,也明確“怎麼防”。
  基本措施包括深化教育、健全制度、強化監督、依法懲治四個方面。展開來說,一是《細則》明確,重點領域預防工作應當以預防教育為基礎,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廉政勤政和依法履職教育。《細則》圍繞怎麼搞好預防教育,還就教育對象、教育方法、教育實施、教育的組織保證等作了規定。二是《細則》提出,重點領域預防工作應當以制度建設為保障,深化反腐倡廉制度改革創新,推進重點領域業務開展流程化、內部管理精細化、職務行為規範化,形成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機制。三是《細則》規定,重點領域預防工作應當以權力監督為關鍵,優化重點領域權力結構和崗位配置,推進重要崗位人員交流輪換,實行權力行使分段管理,同時要完善內控措施、強化制衡制約、嚴格問責追究,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四是《細則》強調,重點領域預防工作應當以依法懲治為震懾,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充分發揮紀律約束和法律製裁的懲戒、警示作用。這是把懲治作為特殊預防手段,通過查辦案件清除腐敗、純潔部隊、警示官兵,做到標本兼治。《細則》還規定了各級黨委和執紀執法部門如何加強辦案,以及發案單位針對查辦案件如何搞好專項治理等措施性內容。
  《細則》在明確基本措施的基礎上,針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緊密聯繫有關業務管理實際和規定,提出了預防的具體措施辦法。《細則》分則部分共對重點領域44個環節提出了預防的措施辦法,這需要在預防工作實踐中綜合加以運用。
  問:部隊各級貫徹落實《細則》應註意把握什麼問題?
  答:部隊各級貫徹落實《細則》,要在認真學習領會、吃透精神實質的基礎上,註意把握以下幾點。一是履行職責、勇於擔當。二是緊貼實際、統籌推進。要針對不同領域特點、不同部隊類型,加強研究分析,搞好對照檢查,系統把握本單位預防工作形勢,切實理清思路、明確任務、強化措施,把重點領域預防工作推向深入。要將預防工作與各領域業務建設、內部管理、單位發展相結合,統籌融入部隊訓練演習、反恐維穩、搶險救災、科研試驗、深化改革、作風建設等各項任務,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三是綜合施策、提高成效。要把貫徹落實《細則》與貫徹落實四總部預防職務犯罪《若干規定》《意見》緊密聯繫起來,綜合運用這些規範性文件提出的方法措施,針對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堅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進一步創新完善個案預防、系統預防、同步預防、專項治理等基本形式,建立健全源頭預防、家庭協防、軍地聯防、合力同防等工作機制,切實按領域、分系統深入推進,增強預防工作實效。  (原標題:推動軍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在重點領域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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